刘军军律师,男,中共党员。2018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,2020年入职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。入职前从事六年公安工作,获得过个人三等功等荣誉。入职后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业务,同时担任过多家机关单位,房开公司等民营企业等法律顾问律师。
业务领域丨
刑事辩护、民商事诉讼
代理部分成功案例丨
1. 代理龙某某、张某某、台江县通宇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杨某某、王某、吴某等人合同纠纷案(股权转让)(再审阶段),最终改判获得胜诉;
2. 代理赵某某与贵阳宏立方工程运输公司合同(挂靠)纠纷案,在全国相似案例均判决挂靠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,获得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判决
3. 担任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辩护人,最终检察机关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
4. 担任金某故意伤害案辩护人,最终检察机关对金某作出不起诉决定
5. 担任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人,最终检察机关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
6. 担任曾某寻衅滋事案件的辩护人,最终曾某某适用缓刑
免费咨询:
0851-86901517
长按二维码
添加联系方式